亲姐妹不和致父母骨灰6年无法合葬 !真是令人寒心!

  近日,北京。因受小妹阻拦,大姐无法将故去的母亲骨灰与父亲合葬。大姐将小妹诉至北京朝阳法院。原告大姐诉称,2011年父亲去世,母亲出钱委托小妹代买了今后二老合葬双穴墓地。2016年母亲去世后,小妹以与大姐有遗产纠纷为由拒绝母亲骨灰下葬。2018年姐妹俩就遗产分割问题诉讼到法院,遗产处理完成后,由于小妹拒绝提供墓穴购买合同(协议)和安放证,母亲的骨灰依旧无法和父亲合葬。法院认为,安葬骨灰系子女共同之义务,不因义务人个人意愿而不履行或怠于履行,其应当配合原告办理安葬相关事宜。一审判决作出后,小妹怠于履行,大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朝阳法院执行法官要求陵园管理方协助原告大姐办理下葬相关事宜。目前,老人合葬事宜已经办理完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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